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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emon@ATHENA.MIT.EDU (=?GB2312?B?u7PQob3j?=)
Fri Mar 14 14:19:26 20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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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【新·勞·動·合·同·法·實·務·研·修·班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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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单    位]: <人 企 (中.国) 咨 询 机 构> 
 
[时间地点]: 2008年3月2 6日   深 圳

[参会费用]: 1280元(含:专家授课费、资料费、午餐、咖啡茶水)。

[参会对象]: 用 人 單 位 總 經 理、高 級 管 理 人 員;部 門 經 理;人 力 資 源 部 總 
             監、經 理;法 律 部 門 負 責 人。


[会务电话]:  020-85932239、39858281 (8 条 线)
[传    真]:  020-39858281
[联 系 人]:  杨先生  王小姐  梁小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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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课 程 背 景:

   《劳动合同法》颁布后,各界热议。没有几部法律能这样牵动国人的心。

    说法纷纭,企业界似乎悲观者众:《劳动合同法》是完全坐在劳动者一边;人力资本增加,中国

企业的竞争力要下降了;日本的长期雇佣制都在改变,中国的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范围却在扩大;针对

员工的违约金只能有两种;外资要撤退了等等不一而足。

    于是,《劳动合同法》颁布不久,有的企业为了避免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约束,在“钻研”了《劳

动合同法》后,便有“突击炒人”的新闻。2008年1月1日《劳动合同法》实施前后,又有类似多少的

新闻会上演?还有多少类似的“应对”之策陆续有来?

    “应对”不应当是这样!

    “突击炒人”这样的应对措施解决不了,也平衡不了企业与员工的劳动关系,隐患潜伏、风险将

至。只有平衡企业与员工关系的劳动制度设计与安排,才是长效、稳定的应对之策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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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课 程 大 纲:

第 一 章  招 聘、录 用 制 度 检 讨
  一、招 聘 广 告、入 职 通 知 书 潜 藏  的 法 律 风 险:
  二、录 用 应 届 大 学 生 的 注 意 事 项;
  三、体 检 的 制 度 安 排、职 业 病 法 律 风 险 的 防 范;
  四、入 职 调 查 与 员 工 欺 诈——告 知 的 法 律 意 义
  五、录 用 手 续、入 职 登 记 表 法 律 设 计
  六、聘 用 尚 未 与 其 它 企 业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员 工 的 法 律 责 任
  七、劳 动 合 同 订 立 与 生 效 的 法 律 区 别——劳 动 合 同 生 效 了 吗?

第 二 章  试 用 期
  一、如 何 约 定 试 用 期 工 资
  二、试 用 期 内 企 业 单 方 解 除 劳 动 合 同
  三、试 用 期 内 员 工 解 除 劳 动 合 同;

第 三 章  事 实 劳 动 关 系
  一、事 实 劳 动 关 系 的 法 律 后 果
  二、企 业 应 当 建 立 完 备 的 劳 动 关 系 管 理 系 统

第 四 章  商 业 秘 密/竞 业 限 制、培 训——两 种 违 约金
  一、什 么是 商 业 秘 密?商 业 秘 密 得 到 保 护 的 条 件;
    1、公 司 的 商 业 秘 密 类 型;
    2、常 见 侵 犯 商 业 秘 密 的 情 形;
    3、密 级 的 划 分;
    4、内 部 业 务 运 行 过 程 中 的 保 密
      A、商 业 秘 密 管 理 办 法; 
      B、与 员 工 的 保 密 协 议;
      C、与 员 工 的 竞 业 限 制 合 同;
    5、计 算 机 网 络 环 境 下 的 商 业 秘 密;
    6、商 业 秘 密 泄 露 后 的 应 对 措 施。
  二、培 训 协 议 的 法 律 设 计

第 五 章  劳 动 合 同 期 限 的 要 点 把 握
  一、固 定 期 限 合 同
  二、无 固 定 期 限 合 同——终 身 雇 佣 制?
  三、完 成 一 定 任 务 为 期 限 的 合 同

第 六 章  善 用 王 者 条 款——规 章 制 度:公 司 与 员 工 之 间 的“法 律”
  一、新 法 施 行 后 现 行 有 效 的 规 章 有 效  性 问 题
  二、法 律 条 文  的 规 定 方 式 对 企 业 规 章 制 度  的 借 鉴 意 义
  三、如 何 使 企 业 的 规 章 制 度 被 仲 裁 及 法 院 认 可?
  四、民 主 程 序、民 主 方 式 的 设 计
  五、工 会 与 职 代 会/职 工 代 表 大 会—— 一 个 也 不 能 少!
  六、规 章 制 度 公 示、知 晓、签 收
  七、内 部 规 章 制  度 与 劳 动 合 同 条 款 的 冲 突、衔 接
  八、如 何 在 规 章 中 规 定 解 除 与 员 工 劳 动 合 同 事 项——诸如“大错不犯,小错不断”   

第 七 章  劳 动 合 同 的 解 除 与 终 止——不 仅 仅 是 补 偿 金!
  一、协 商 一 致 解 除
  二、企 业 单 方 解 除 劳 动 合 同
  三、劳 动 者 单 方 解 除 劳 动 合 同
  四、劳 动 合 同 的 终 止;
    1、劳 动 者“恋 爱 法 则”——若 即 若 离、不 即 不 离;
    2、企 业 的“离 婚 制 度”——当 断 则 断,不 断 自 乱;

第 八 章  违 约 金 之 外 的 保 护 方 式——企 业 利 益 的 自 我 保 护
  一、限 定 违 约 金 后,企 业 如 何 面 对?
  二、违 约 金、赔 偿 金、双 倍 赔 偿 金、赔 偿 损 失
  三、企 业 利 益 的 保 护 方 法
    1、赔 偿 损 失
    2、人 事 档 案=鸡 肋?

第 九 章  工 资
  一、计 件 制 工 资 与 计 时 制 工 资 在 法 律 效 果 上 的 不 同
  二、试 用 期 的 工 资 是 否 能 低 于 最 低 工 资?
  三、加 班 费 的 举 证 责 任——打 卡 制 度 之 安 排、加 班 申 请 之 设 计
  四、自 愿 加 班 的 问 题
  五、如 何 体 现 加 班 工 资?
  六、如 何 扣 除 食 宿 费
  七、扣 罚 工 资
  八、税 后 工 资
  九、拖 延 支 付 工 资
  十、内 部 培 训、沟 通 会、文 体 活 动 是 否 算 加 班?
  十一、停 工、停 产,未 超 过 三 十 日 的 工 资 支 付
  十二、几 种 特 殊 情 况 下 的 工 资 支 付

第 十 章  职 业 病、工 伤
  一、企 业 对 员 工 职 业 病 所 负 的 严 格 责 任
  二、职 业 病 的“替 罪 羊”
  三、工 伤 的 界 定
  四、工 伤 保 险

第 十 一 章  “好 聚 好 散”——离  职 制 度 设 计
  一、离 职 通 知 与 离 职 证 明
  二、交 接 手 续 与 离 职 手 续 区 别 点

第 十 二 章  休 息 与 休 假
  一、补 休 与 加 班
  二、年 假 的 制 度 安 排
  三、法 定 假 期 与 特 殊 假 期

第 十 三 章  《劳 动 合 同 示 范 文 本》条 款 之 法 律 设 计
  一、合 同 类 型 和 期 限
  二、工 作 内 容
  三、工 作 时 间 和 休 息 休 假
  四、劳 动 保 护 和 劳 动 条 件
  五、劳 动 报 酬
  六、社 会 保 险 和 福 利 待 遇
  七、劳 动 纪 律 和 规 章 制 度
  八、劳 动 合 同 的 变 更、解 除、终 止 与 续 订
  九、保 密 与 竞 业 限 制
  十、违 反 劳 动 合 同 的 责 任

第 十 四 章  劳 务 派 遣(人 事 外 包)失 去 生 存 空 间?
  一、劳 务 派 遣 的“同 工 同 酬”完 全 相 同?
  二、劳 务 派 遣 对 用 人 单 位 之 利 弊 分 析

第 十 五 章  劳 动 纠 纷、仲 裁、诉 讼
  一、劳 动 仲 裁 与 诉 讼 与 企 业 的 群 体 影 响 效 应
  二、中 看 不 中 用 的“支 付 令”
  三、劳 动 仲 裁 与 诉 讼 的 程 序(一 裁 二 审)
  四、权 利 需 要 主 张 才 是 权 利
  五、你 有 证 据 吗?——证 据 为 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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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 家 介 绍——陈律师

    北京大学法学学士,从事律师行业十年,专注于公司法律设计与管理,在知识产权保护、合同设

计与管理等方面经验丰富。曾在华南地区为黄花岗科技园、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、广州日报HR精英

俱乐部、广东软件协会、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协会开办《劳动争议与劳动仲裁》、《合同法律设计与管

理》、《公司架构法律设计与管理》、《知识产权法律设计与管理》等主题的法律专题研讨会、公开

课、内训。曾为多家大中型知名企业提供过专业的法律服务。陈律师作风严谨、专业性强,深受企业

学员欢迎。

培训过的企业有:TCL、百事饮料(广州)有限公司、箭牌糖果(中国)有限公司、深圳证券、上

岛咖啡、林德叉车、真功夫餐饮集团、中国联通东莞分公司、扬子江乙酰化工有限公司,中海油崖作

业公司、施耐德(广州)母线有限公司、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、广东省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、燕

塘牛奶、美亚股份、广东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、广州文冲船厂限责任公司、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、

海格通信、广东广信青洲水泥有限公司、广东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、生益电子、东莞万宝至电机设

备制造限公司、中长康达、东莞万宝至电机设备制造限公司、广州三菱重工金羚空调器有限公司、从

兴电子开发有限公司、德信行(珠海)天然食品有限公司、达飞轮船(中国)船务有限公司、新会市

冠浩服装有限公司、JHN石油作业、广东康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、美标益丰搪瓷、深圳宇阳科技发展有

限公司、爱索公司、广州天赐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、白云国际广告、平成广告等600多家企业。多

次接受羊城晚报、信息时报、广州日报、南方日报等媒体采访。在广东省软件协会主办的《软件之窗》、

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主办的华南商业网开办专栏。担任网易新闻评论“拍案说法”特约评论律师、网

易新闻论坛“法律生活”版主、华南商业网特约评论律师、太平洋电脑网“天天315”特约评论律师,

以对社会尽微薄之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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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把报名表格传真至 020-39858281 -->发出会议通知安排! 


 
¥参.会单.位名称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参.会人数:_________人 

¥参.加:【新·勞·動·合·同·法·實·務·研·修·班】 

¥联.系.人:________________电.话:________________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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